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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农田状态:不规则形敞地

2024-09-03 22:24    法国农村史    来源:365文库

现在谈谈另一种不设篱笆圈围的耕地。它不像上面说的那样呈狭长形状,各小“区”的组成极为规律,并都朝一个方向,而是形状不规则,长与宽相差无几,分布不规律,在土地上像拼图游戏一样分布着。这就是我们的祖先看到的当时一部分农村的情况,以后仍然如此。这些地方有南部罗讷河、朗格多克、加龙河地区、普瓦图、贝里的大部分农村,更北一些有科地方(见图7至图9)。11世纪以后普罗旺斯耕田的宽度是长度的48%~77%。 [39] 欧洲的情况更是如此,该制度在一些土地建制研究得不如德国和英国那么深入的国家实行得更为普遍,如意大利。因为没有合适的名称,我们可以称其为不规则敞地。

原则上,这种制度不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从其古老的形式上看,它包括强制性公共牧场(南方法律上的语言称之为“co-mpascuité”),及由此导出的必然后果:禁止圈占土地,而且可能有一定程度的统一轮作型式。 [40] 不过我们将有机会指出,地役权在这里消失得比长形土地上要快得多。从外部形式看,它们也从未严格执行过。公共牧场在南部最为普遍,生命力也最强,但并不都伴有公共畜群。因为错综复杂的社会限制没能形成土地结构的坚实支柱。长形地块的所有者,夹在一个个小区之间,很少想去逃避集体的义务压力,事实上这种企图也实现不了,因为它将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而在一块较宽的独处的耕田上,这种企图就强烈多了。因为农田的形状似乎就说明,它的形成从一开始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在长形耕田地区,某个教会辖地总的讲地块分布是同样的,但有时也可以见到一些边缘如同不规则耕田那样的小地块,这是因为它或者已到了耕地的尽头,或者是荒地中的一片空地,这些地块几乎都呈方形,而且属于一个所有者。它们是在集体统一计划之外晚期垦荒的角落。此外,这两种土地形式间差别的更直接原因似乎要归结于两种技术的不同。在拼图式土地上这种占有方式的个人随意性显然是一种规律。 [41]

两种耕作工具将旧法国分成两半。 [42] 这两种犁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的演变也有一致之处。在挖掘部分都改进了犁头与犁铧,而在犁刀两旁都装有犁壁。然而它们间有一个根本区别。第一种为无导轮犁,由牲畜牵引耕地;第二种则是双轮犁。 [43] 没有比这两种犁的名称更能说明问题了。无导轮犁是最早讲我们母语的农耕者的一种古老工具,全法国甚至几乎全欧洲都保留了它的印欧语系的名称。在法国,它来源于拉丁语。在普罗旺斯叫无导轮犁(araire,来源于aratrum),在贝里与普瓦图叫“éreau”,在瓦隆地区叫“érère”,其它地方,上日耳曼方言叫erling,俄罗斯语以与其同类的斯拉夫语则叫 oralo。 [44] 第二种则相反,没有共同的印欧语系的词汇。它出现较晚,使用范围也不广泛。法语名称也不来自拉丁语:因为除了内高卢外,意大利古农业也不使用,甚至鄙视这种工具。法国人称之为双轮犁(charrue)。名称无疑来自高卢语。特别因为词的前半部的意思与char 和charrette(两轮马车)特别相近。这种犁的形状特别像大车,它吸收了二轮大车的主要特点——两只轮子,并将轮子与犁铧连在一处。 [45] 维吉尔在描述这种农具时没称为 aratrum——因为在一个凯尔特人占一半以上的国家,人们不会设计一种没有导轮的犁——而是老老实实把它叫做两轮车(currus)。 [46] 西日耳曼语对它的叫法则完全不同,他们的叫法后传入斯拉夫语言中,现代德语中的Pflug就是由此而来。按普利纳的说法,这个神秘的名称首先被多瑙河上游南部的雷特人所使用。这个词来自一个古老的方言,它早已消失,并可能完全不同于印欧语系。 [47] 至于其发明者,普利纳认为是高卢人,遗憾的是,普利纳的资料模糊不清需重新校勘。他的观点置信程度如何?他看到了高卢人使用这种工具,但他还知道些什么?唯独一件事确凿无疑:不管在凯尔特与日耳曼人占领其历史定居点之前,双轮犁在那儿首先被使用和推广,它无疑是北部平原农业技术文明的产物。罗马人都因北方广泛而聪明地使用这种农具而感惊讶。怎能怀疑它不是平原的造物呢?制造这种工具本是用来耕种泥泞的原始平原,它可以犁出笔直的垄沟。双轮犁至今仍不易在坎坷不平的地带使用,它是不会诞生在这种地区的。

假如留心及时搜集必要的材料的话,——目前这样做并非不可能,只是要抓紧时间——人们就会正确地发现当代技术大动荡之前双轮犁与无导轮犁的地理分布。 [48] 目前的研究状况是不足以得出准确的划分的。历史年代离我们越久远,分布情况和变迁线索就越不清楚,因而也越难把握。还有更复杂的情况:无导轮犁作为最古老的工具,在一些地区往往用来进行简单犁耕,而这些地区很久前就基本上普及双轮犁了。尽管存在众多的难题,不过从现有资料中还是可以看到近代双轮犁——我们还可以推论这种犁很早就在当地普及了——适用于长形地的耕作;而无导轮犁正相反,适用于不规则地。贝里和普瓦图的白垩质平原为我们提供了决定性的例证。那里耕田分布与博斯或皮卡第很相似(我承认,在了解它们之前我就这样想),没有长形地组成的“区”,而是一些分布零乱、大致成方形的耕田,这些都是无导轮犁的耕区。 [49]

科地方的问题比较棘手。它拼图式的土地格局可能来自其定居的方式。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双轮犁长期不为人知,在许多地方现在依然如此,而无导轮犁则是传统农具。如我们所知,罗隆 [50] 的伙伴们大批移居科地方时,他们按自己国家的习惯重新调整了土地,并使用其熟悉的农具。这只是一种简单推测,证实它需要对该地区进行详尽的研究。至今我们对斯堪的纳维亚占领史的研究依据的只是地方名称,应该加入耕田格局的研究。一个不同学科不同国度学者间的紧密联系才会带来益处,谁能说这样的研究不能揭开古老的谜底呢?没有比在入侵者中进行不同种族的分类更麻烦的研究工作了。我们怎么分辨瑞典人、挪威人和丹麦人呢?不过至少可以从丹麦人的耕田格局看到他们与其它人种的差别:因为与瑞典人和挪威人相反,丹麦人很早就熟悉双轮犁和长形规则地块。目前,对受斯堪的纳维亚影响,更确切地说,受瑞典—挪威影响的科地方的土地形状的解释可以在新开垦地即该地区土地大开发时代新建城镇四周的耕田中得到证明。那里有一个鲜明的对比,长形耕地组成的区又占了统治地位。 [51] 土地开发初期的耕田习惯被抛弃了,而双轮犁又被广泛使用,如同我们今天在上诺曼底到处都可看到的一样。

两种主要农具与两种不同的耕田形式相对应,这一点毫无奇怪之处。双轮犁是一种受欢迎的农具,套同样的牲畜,它比无导轮犁耕得更深。可是由于有两只轮子,它到田头掉头时需要一定的空地,这就造成了技术上与法律上的大问题。一旦耕到田头,转弯就困难了。于是人们在耕地两头留出与犁垄方向垂直的一块空地,这块空地至少在全部田地耕完之前不种庄稼。皮卡第地区称这种空地为fourrière,卡昂平原称之为 butier。或者,农耕者在各“区”之间实行一种公用地役权,称为“tournaille”,以便使耕犁掉头,可以想象这将引起多大的纠纷。无论如何,要减少这种空地,最好就是延长地块的长度。无导轮犁则灵便多了,用来耕种方形耕田。它可以在需要时随时变更耕垄方向,甚至交错犁耕。 [52] 这种犁在欧洲到处可见——在斯堪的纳维亚,在东部德国斯拉夫村庄(其使用无导轮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在这些地区,我们还看到几乎呈方形的地块。

但是,这种纯物质因素的分析能说明一切吗?当然,要展现出在技术发明的基础上的因果之链是十分吸引人的。双轮犁统治着长形田,而这种耕田格局又有力地维持着一种公有权利的统治,安装导轮的耕犁引出了整个社会结构。当心,这般推论下去,则会忘记人类的各种创造才能。当然双轮犁迫使地块延长,但耕田狭窄的原因却不是它。本来没有什么因素可以制止土地占有者把地分成块数较少而面积较大的田块,并使每块的长与宽都较大。事实上,古代农民不仅不追求这种土地集中形式,反而避免这种集中。原因是:将所拥有的土地分散开,被认为可以形成均等的机会,农民们被允许耕种不同种类的土地,可以不至于在一次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中——如冰雹、病虫害、劫掠等——被摧毁,灾难总不至于同时摧毁整个地区。这种思想根深蒂固,至今还抵制土地调整的明智之举,无论长形耕地还是不规则耕地在土地分配上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不过,在使用无导轮犁的不规则耕地上,为了使土地面积不至于过大而又要保持合适的宽度,只需缩减其长度就可以了。而在使用双轮犁的耕地上则禁止这样做,相反,为了耕田面积不至于过大而又要保持一定的长度,则必须缩减其宽度。这就决定了土地所呈现的整齐的形式,否则——荒唐的假设!——这种地块就会杂乱无章。但这种集中意味着在土地所有者之间事先达成一种谅解,同时这种默契要有一定程度的集体约束。集体约束在此至关紧要,我们几乎要推翻以上推论而声称:如无公有的习惯,双轮犁的使用将不可能。由于只凭推论来重现历史的发展变化,要精确地衡量因果关系是十分困难的。谨慎一些讲,在我们研究中所能涉及的最久远的年代中,双轮犁的出现孕育了长形地,它与集体耕作的习惯相结合形成了一种鲜明的耕田文明,如果没有这两个特征,那耕田文明将是另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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