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校“禁考令”,合法吗?
最近,安徽滁州的教育圈被一场“禁考风波”搅得沸沸扬扬。安徽新锐教育集团旗下多所学校,要求新入职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这一消息瞬间点燃了网络舆论。
想象一下,你作为一名新教师,怀揣着对教育事业的热忱踏入这所学校,本以为是梦想起航的地方,却在入职时被递上这样一份承诺书,心里会作何感想?更让人咋舌的是,在滁州市公务员或者事业编考试当天,学校的操作更是让人直呼“离谱”。他们会对符合考试条件的教师挨个打电话,或者拉工作群开视频会议,玩起了“花式查岗”。要是哪个老师没及时回消息,不好意思,直接认定为参加考公考编,接下来就是处罚和通报,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压得老师们喘不过气。
有教师李女士透露,考试时要是学校没放假,就要求全体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集合合照,而且只给10分钟时间。这10分钟,就像一场紧张的“限时任务”,老师们得放下手头事,匆忙赶到指定地点,就为了证明自己没去考试。据了解,安徽新锐控股集团创办于2002年,产业以教育为主,涉及相关配套服务行业,现有6个独立校区,全日制学校13所,在读学生近2万名,在职员工1200余人。如此规模的教育集团,做出这样的规定,影响范围之广可想而知。
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这份“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的法律效力着实存疑。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赋予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就像是一把“尚方宝剑”,保障着每一位劳动者能够自由地追求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教师作为劳动者中的一员,自然也拥有这份不可剥夺的权利。
再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中第九条清晰地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一处提及要限制教师参加考公考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样没有给学校禁止教师考公考编开“绿灯”。所以,从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就能判断,学校是没有权力阻止教师参与考公考编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明确指出,就算合同里规定了服务期限等相关条款,教师在服务期内考公考编可能构成违约,但学校能做的,也仅仅是依据合同要求教师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可绝不能直接禁止教师参加考试。要是学校因为教师考公考编就辞退他们,那极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这就好比一场足球比赛,学校和教师都得按照规则来,学校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就随意更改规则、“踢人出局”。如此看来,这份承诺书从法律角度讲,是难以站住脚的,它更像是学校一厢情愿的“土政策”,与国家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
学校之所以出此“禁令”,背后的动机不难理解,无非是想稳定师资队伍。在教育行业,教师的频繁流动确实会给教学工作带来不小的冲击。就像一场接力赛,频繁更换接力选手,很容易打乱节奏,影响最终的成绩。对学校来说,教师突然考公考编离职,学生们可能刚适应一种教学风格,就得重新去适应新老师,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也会受到影响。从学校工作人员那句“比如你中途考编走掉了,学生怎么办呢……我认为这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能听出他们对教学稳定性的担忧,这一点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这种看似为了稳定教学的做法,实则尽显短视。在当今这个崇尚自由、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时代,这种简单粗暴的“堵”的方式,不仅难以真正留住教师的心,还会带来诸多负面效应。它让教师队伍逐渐失去活力,就像一潭死水,没有了新的源泉注入,就会变得毫无生气。教师们被束缚在这样的规定之下,职业发展的道路被人为地设限,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会被消磨。更重要的是,这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让教师们感到自己的职业追求不被尊重,从而对学校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这就好比用一把锁锁住了门,虽然表面上留住了人,但却留不住人心,最终可能导致优秀教师的大量流失,对学校的长远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面对教师考公考编的现象,学校若想留住人才,应采取更合理、更人性化的策略。
从待遇方面来说,物质基础是留住教师的重要因素之一。学校应确保教师的薪资待遇具有竞争力,能够与教师的付出和贡献相匹配。除了基本薪资,还可以设立丰富的福利待遇,像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解决教师的生活后顾之忧。比如,一些学校为教师提供教师公寓,让教师能够安心居住,减少生活成本和奔波之苦;有的学校为教师购买补充商业保险,提升教师的医疗保障水平。在职业发展空间上,学校可以建立多元化的晋升体系,不局限于传统的行政晋升路径,还可以设立教学名师、科研骨干等荣誉称号和晋升通道。例如,对于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给予“首席教师”的称号,并提供更高的待遇和更多的教学资源支持,让他们在教学领域能够充分发挥专长,获得成就感和认同感。
学校还应加大对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投入,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机会。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课程、学术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等,让教师能够接触到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教育专家来校讲学,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学校交流学习,拓宽教师的视野,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更重要的是,学校要营造一个积极向上、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尊重教师的专业权力和个人意愿。在教学管理中,充分信任教师,给予教师足够的教学自主权,让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教学风格,灵活地开展教学活动。鼓励教师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听取教师对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留住教师的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场“禁考风波”最终以学校纠正错误行为画上句号。当地教育部门及时介入,责令学校整改,要求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这无疑是一次法治的胜利。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对于学校而言,依法办学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追求教学稳定和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不能以牺牲教师的职业发展为代价。而对于教师来说,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
这起事件也给整个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任何违背法律精神的行为都将受到质疑和纠正。希望未来,我们能看到更多学校通过提升自身实力、改善教师待遇和发展空间等方式,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让教育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蓬勃地发展。如果你对这件事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一起为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