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翻译】
楚国人干将、莫邪夫妇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很生气,想要杀掉他们。铸造出的宝剑有雌雄两把。当时,莫邪怀孕,快要分娩了,干将便对她说:“我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肯定生气了,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你如果生下了孩子,要是个男孩,等他长大了,就告诉他说:‘出门,眺望南山,可以看见有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它的背面。’”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看剑的人认为,这宝剑该有两把,一把雄,一把雌,干将拿来的这把是雌剑,而雄剑并没有拿来。楚王感到很生气,就立刻杀了干将。
莫邪生下来的儿子名字叫赤比,等他长大后,就问他的母亲:“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生气了,就把他杀了。他离开家时嘱咐我说:‘告诉你的儿子,出门,眺望南山,可以看见有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它的背面。’”于是,孩子就出门,向南方望去,没看见有什么山,只看见堂屋前面,有一根用松树做成的柱子,顶在石头底座上面。他就用斧子劈开了柱子的背面,得到了宝剑。孩子日思夜想,打算找楚王报仇。
这时候,楚王梦见一个男孩,这男孩两条眉毛之间有一尺的宽度,说要向他报仇。楚王就悬赏千金来缉拿他。孩子听到这消息,就逃走了。他躲进了深山,一边走一边唱着悲歌。
有个侠客碰见了他,问他:“你年纪轻轻,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孩子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想找他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来购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帮你去向他报仇。”孩子说:“这太幸运了!”说完,他就自刎而死,两手捧着头和剑交给了侠客,尸体还直挺挺地站着。侠客说:“我不会辜负你。”在这时候,孩子的尸体才倒了下去。
侠客拿着孩子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颅,应该放在汤锅里煮它。”楚王按照他的话做了。这颗头煮了三天三夜,也没煮烂,还从沸水中跳出来,瞪着眼睛显得十分愤怒。
侠客说:“这孩子的头煮不烂,如果大王亲自走到锅边看看它,这头就一定会烂了。”楚王就走到锅边看孩子的头。侠客趁机挥剑向楚王砍去,楚王的头随即掉进了那沸水中。侠客也砍了自己的头,他的头也掉进了那沸水中。三个头都煮烂了,无法辨认分别。于是,大臣们只好把锅里的汤和肉分开来埋葬了。所以人们把这墓地统称为“三王墓”。如今,这墓在汝南郡北的宜春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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