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纪要时间年月日出席人员主持人决议事项一各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原公司第二任股东出让公司100的股权第三任股东共同持股接手莎车县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各出资人即为该公司股东出资人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所占公司注册总额的比例住所县路其出资额万元其中现金出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土地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住所省县路号身份证号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住所省县路号身份证号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三公司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万元四原公司章程中的第四章第五条经会议决议修改如下原股东的100股权现转让给公司第三任股东所有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退出公司股东会五全体股东经商议后一致推荐由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三任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行使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关于监事会的权利监事由股东会民主选举产生全体股东一致推荐担任公司监事七全体股东或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担任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为年八公司名称经登记机关预先核准并开立临时银行账号现公司已有基础账户各出资人必须在日内将认缴的现金足额缴讫认缴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由法定验资机构评估作价并由全体股东推举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出资证明书九各股东应按本纪要商定的期限出资凡逾期出资的应加付银行利息超过日尚未出资的取消其股东资格其出资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分摊追加或吸收新股东顶替十公司存续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不得抽回股东的出资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办法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十一公司如有盈利按公司章程规定给各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公司如有亏损由各股东根据各自的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提亏损十二公司如终止依法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在归还债务缴纳应缴纳税金和剔除清算费用后对剩余财产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十三公司法人变更等费用由先垫付公司变更完成后其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摊十四本纪要一式份股东人手一份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