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策划委托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物料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日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部分为本合同约定一年的项目广告设计及制作、活动策划案执行。
物料制作包括:围墙喷绘、指示牌你、展板、挂板、挂图、旗帜、横幅制作安装等。
二、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项目开盘庆典、客户联谊会,交房会、节目晚会、各种周末推广活动等。
第四部分 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本月的广告设计及制作与活动策 划及执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付给乙方 %。
二、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 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设计与活动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活动策划及执行情况分析。
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的署名权。
第六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代理过程中广告物料制作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1、各种广告设计、条幅设计、喷绘广告、写真广告、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安装发布等费用。
2、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策划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3、活动策划及执行费用: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由甲方与乙方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乙方付款。
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广告设计与活动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诺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七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诺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双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交出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战争、地震等发生时自动中止,双方不承担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