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合同
甲方将自有 建筑 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渣土清运至高台平整。
3、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 元(大写: 元整)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拆除、渣土清运至高台平整,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 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 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