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委托施工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
二、拆除房屋 ㎡,拆除费用为 元/㎡,合计总价为人民 。
三、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准许推迟工期),交由甲方验收。
四、进场施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拆迁安全保证金¥ 元(大写 整)。
五、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屋进行拆除,由乙方制定拆除方案并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管理,甲方不与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关系。
六、甲方不付给乙方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七、甲方指定的房屋拆除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在拆房期间,拆出的建筑材料(砖、瓦等)由乙方码放整齐。
八、乙方在拆除房屋期间,因施工不当给其它房屋造成损伤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按劳动法规之规定,在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设立安全标记,并由乙方向其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装备等,严格施工管理。
十、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及行人的安全。在拆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在施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