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理方):
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2、房屋户型: 建造年代:
3、产权人名称: 证件名称及编号:
第二条 代理期
代理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
1、月租金 元,押金 元。代理房屋租金按 (年/季/月)缴纳。
2、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其它费用
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电话、有线电视、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介绍潜在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并尽快办理签订租赁合同所需的相关手续。
3、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