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市 区(县) 小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所有租金归乙方所有;□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按照乙方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间及期限,该房屋在租状态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以人民币记: 元整(¥: )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五)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
(二)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房租。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电话等产生的费用。
(二)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或者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及承租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三)房屋做居住办公使用,乙方在短期出租时,有义务对承租人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赌博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负责造成任何违法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如果小区同意改装设施,如煤气改装天然气,有线电视改成数字电视等所发生的改装费和添置硬件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而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五)房屋水、电、气结构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在托管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有责任将其修缮完好,也可以委托乙方修理,但相关费用经双方确定后由甲方承担,如果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该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物品、设备设施人为损坏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