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 的区别在于, 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
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任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
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 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骆一分为二, 勾稳关系为"爹矣 + 税额
= 价税合计",其中: “金额“ 税率 = 税疾",由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进项税疾的功能,
因此,无需将价税分列开具,只需将价税合计合并开具为"金额"。另外,在其他方面也有不
同之处, 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列明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等。 这些不同之处均是增值税
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所致。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销售货物一批,共取得价款117 000元,增值税税率17%6,则,
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人金额为100 000元,税率为17%6,税额为17 000元,价税合计为
117 000元,
2 .开具普通发票时,人金额为117 000元。
不论销售方开具何种发票,均应当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元。另外,销售方必须根据
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某些特殊业务,依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能开
具普通发票
对于购货方而言:
工如果取得普通发票,那么117 000元应当全额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