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商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脱离值班室。
二、保持录像资料的完整和秘密,值班期间的监控情况严禁外泄;不得向外人提供商场监控点、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资料;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三、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自动报警情况,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如有误报,应消除报警信号,并在《消防值班记录》上注明。
四、负责全面、严密监控商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做登记,并及时通知有关岗位经警及值班长。
五、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消防监控室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七、认真填写《消防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消防监控室要保持干净卫生,每天要对室内设备进行擦洗,确保干净好用。
九、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听歌、看录像等。
十、不得私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器材。
十一、应清楚的知道本商场报警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