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 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监控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 管理准则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院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 应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离开;
3、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5、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6、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9、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