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25 工 程 移 交 证 书
(监理[ ]移证 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致:(承包人)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监理机构指示完成 (该证书中注明的工程缺陷和未完工程除外)。并于 年 月 日经过□完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签发此工程移交证书。从本移交证书颁发之日开始,工程正式移交给发包人。本工程的实际完工之日为 年 月 日,并从此日开始,该工程进入保修期。
附件:工程缺陷及未完工程内容清单。
监 理 机 构:(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证书一式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监理机构及发包人各1份,承包人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