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幼儿园乘坐校车接送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幼儿园):
乙方(校车公司):
甲、乙两单位在积极响应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号召和保证________镇和谐安定的前提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与纠纷,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经平等、友好的协商,特定立以下协议:
1.乙方提供用于幼儿园小孩接送的幼儿专用校车为甲方接送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小孩,同时乙方应提供拥有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幼儿专用校车,并保证车辆的所有手续以及各种合法证件齐全(保险单据,驾驶证、行驶证、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以及车辆号牌,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并必须将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幼儿园保管存档。
3.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延误时间,乙方必须调派其他车辆按时接送小孩,不得甩掉小孩不管,如果因此而引发小孩或家长不满,导致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车辆指定载客的标准和载客的人数上下小孩,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与幼儿园小孩混装,不得超员、超载、超速(50km/小时),否则甲方将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并保留进一步的维权行动。
5.乙方应保证按时(上午8点之前小孩入园,下午4点半出园)、按点、安全的接送小孩,不得漏送漏接。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自己调派其它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接送。甲方不负责调车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
6.乙方须承担和处理小孩上车之时至下车为止期间的突发安全事件和小孩的个人安全事故的责任,甲方对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件概不负责,如乙方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不予理睬,听之任之,推脱责任,甲方将与家长一起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乙方须保证在接送小孩期间内,司机和跟车人员不得在小孩以及家长中传播与散布对幼儿园不利的言论。不得打骂、侮辱小孩,不与小孩和小孩家长争吵。如乙方违反本条内容,导致甲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积极配合幼儿园消除不良影响,甲方同时保留追诉权,并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产生严重后果的,甲方将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协议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小孩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跟车人员要保证眼神时刻关注小孩。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在接送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交通规则,其产生的罚款及其他一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