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合同书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委托方: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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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合同承办方:XXXX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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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经过慎重确切的商谈,共同制定、核准、同意本合同及合同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项目及目的
本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传播合作商,乙方为甲方提供行销建议、传播策划、广告服务、设计制作,协助甲方提升在与企业品牌形象与产品推广相关的品牌战略,传播策略,广告方案,创意表现,视觉设计等方面的工作品质与表现。本合约所含具体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一:XXX月费报价细目”。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向乙方提供广告策划设计所需资料,同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2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1.3为乙方服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培训。
1.4对于乙方提交的策划案,甲方及时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1.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所做的广告发布、促销等活动因材料的真实性导致法律诉讼,以致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甲方应对此作相应赔偿。
1.6甲方领导及主要人员至少每周一次与乙方进行沟通,讨论相关事宜,积极协调乙方工作。
1.7甲方对广告制作和其它由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价格谈判有监督的权利,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参与运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自合同生效日开始,乙方将组织专业的服务团队来为甲方提供服务,包括客户人员,创意人员和设计人员。
2.2如需异地出差开会,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报销流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加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依当时的主要工作内容而定)。如本月出差开会次数或人数超过合同约定次数,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人费用提供发票报销。
2.3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公司背景、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产品特性、广告目标的基础上, 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3.1市场调研的计划、实施、分析
2.3.1.1收集市场信息,进行基础性的市场研究,包括产品、竞争对手、消费者的调查和分析以及广告效果评估
2.3.1.2根据甲方产品发展需要,乙方可制订专项市场调研计划,如需专业调研公司参与,乙方应协助甲方挑选专业市场调研公司,具体操作事项另立合同。
2.3.2传播策划方案的编制、督导实施
2.3.2.1综合市场情况和品牌现状,全面制订传播策略和广告传播计划。
2.3.2.2根据产品发布的时间段,提供分阶段的年度、季度产品在广告宣传策划实施,公关促销方面的建议。
2.3.2.3策划编制重要节假日、重要市场的实效促销活动,并对实施进行指导。
2.3.2.4根据甲方要求及市场实际情况,对公关宣传活动提供方案建议。
2.3.3广告及宣传物料的策划、创意、设计、制作。
2.3.3.1报刊等平面广告的创意、设计。
2.3.3.2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
2.3.3.3 广播宣传的文案撰写。
2.3.3.4 海报、宣传画册、单页、礼品等宣传用品的文案撰写、设计、印刷制作。
2.3.4品牌VI的修正和完善。
2.3.5协助挑选展览展示公司,配合展示公司进行展会、论坛等活动的策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2.3.5.1配合展示公司,根据甲方参加展会和论坛的计划提供可操作的全国性及区域性活动的策划建议,协助挑选制作公司及模特公司,并派人督导制作质量及活动现场操作(差旅费用需另行结算)。
2.3.6在代理期内,必须由第三方协助执行的工作,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负责制作质量的控制。如需乙方推荐合作者的,由甲方授权乙方负责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并控制第三方制作的质量。
2.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代理商,不得向与甲方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任何公司提供广告代理服务。
2.5乙方为甲方进行的任何广告活动均应事先获得甲方的批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任何收费服务(含差旅费,其中差旅部分如和甲方一起出差则按照甲方统一差旅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价,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2.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包括调查和广告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避免引起法律纠纷。如果发生,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 广告费用及结算方法
1、广告运营服务费:服务费采取项目制,合作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每月月费13万元人民币(含税)
1.1付款时间: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付款通知,若经甲方确认无误,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的7日内以电汇或其它方式支付向乙方付款。
1.2 每月费用: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月费金额为13万元人民币(含税)。
1.3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汇入以下帐户或乙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其他账户:开户名:北京如是行智广告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银行帐号:91410154800007657。
2、其它费用:按项目签订单项合同执行。
3、制作杂费:经甲方认可并确认的杂费,另附报价单,此类费用按照季度单项结算。
4、涉及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工作,如需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合作(如调研执行,广告制作、拍摄、修片、调研、公关软文发布等),如第三方由乙方推荐并由乙方负责监控执行品质,则由乙方提交估价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估价单后才可进行该工作;估价单一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已经甲方确认的书面计划,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计划执行,乙方承担该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款而引起的各项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若因客观原因变化,甲方需要更改和取消已确认的计划,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帮助甲方实现更改或取消要求,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凭第三方的有效证明,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要求
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报告、文件、资料,并承担为甲方保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