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号: )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甲 方:
注册地址:
乙 方:
注册地址: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代理人之指定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代理本合同第2条所述的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定,并按本合同的规定,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依法履行代理人的职责。
2.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指 。乙方代理事项详列于附件一《项目的广告策划推广工作说明书》(以下称“工作说明书”)服务项目细则之中。
3.代理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任何一方未给予另一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长。
4.费用
a.代理费用:
甲方保证乙方实际取得的代理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RMB 万元整),该费用包括相关的营业税和文化建设费。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首期款,共 元整(RMB 万元整);
甲方从 年 月起分 次付给乙方,具体付款日期为每月 日前,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万元整)。
甲方以转帐形式将服务费存入乙方帐户,未经同意不得交给乙方工作人员;
公司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的上述代理费用金额不受政府税费变化的影响。如果甲方
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服务,则须向乙方支付额外的代理
费用。
b.第三方成本费用:
第三方成本费用,包括:导演报价、平面摄影师报价、租图费用、菲林片及打样
制作、调研公司报价、平面广告的胶片输出、打样、试色、修图、扫描、除中文以外
的任何语言翻译、购买物料、印刷等。
若甲方只需乙方协助招标制作单位,则不产生第三方费用。制作单位选定后,甲
方应与其签署确认报价单,按报价单规定的日期和方式向制作单位支付制作费用。甲方
应在其签署确认与第三方的合同和报价单后,按合同的日期和方式支付。因甲方逾期付
款造成制作质量和其他工作延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c.差旅费
在合同期间,乙方每月3—5个工作日,2—4人需要到项目所在地出差,乙方应出
具书面差旅费预估,交甲方确认同意生效。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收到乙方缴款通
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差旅费。重大节点(认筹、房展会、开盘等)差旅费双方平
均承担。
d.审批费及其它规定:
如遇媒介投放当地媒体要求提供广告审批文件,应由甲方负责申请广告审批文号,
如有其他的政府征收费用。
甲方应保证准时支付上述所有费用,由于甲方付款延误而导致工作延迟,乙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延迟支付以上任何一笔费用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止服务,而
不承担违约责任。
5.运作规则
a. 双方严格按照下述工作管理流程推进工作。具体如下:
作业立项 作业实施 工作提交 沟通反馈 最终审定 工作推进 市场跟踪、反馈 循环跟进。
b. 甲方对合作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 营销部 。甲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须通过归口部门统一与乙方联系,乙方的所有工作须通过归口部门的工作人员签字认可,方视为有效。需求部门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应及时与归口部门沟通,传递相关信息。合作完成后,需求部门形成记录,并提交归口部门存档。
c . 甲、乙双方将就实施本合同所述代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和进度保持及时、充分、良好的沟通。经双方同意,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或另一方违约情况,一方可对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作出合理调整。调整幅度应与双方同意的内容或者有关不可抗力、违约情况所造成的影响为依据。
6.作业方式
在确定双方合作意向后,乙方根据上一款将按照运作规范,完成以下日常的工作作业:
月工作计划进度表:在年度广告计划基础上,每月提前提交下月的工作进度计划。
每月/季度工作总结表:每月/季度按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并提交客户,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进度。
定期工作会议:每月定期举行工作总结会议,讨论项目推广策略及工作进度和效果情况。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各阶段的工作计划为甲方提供服务。会议记录:甲乙双方任何会议及接触沟通过程记录,由双方工作人员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签。
7. 双方权利与责任义务
a.甲方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整合推广各阶段的需要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并要求乙方按计划按时按质的提供属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各项服务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策略案和设计稿后3日内及时、完整地书面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同时,甲方应指定 作为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各项稿件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若乙方在全程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水准下降或不能贯彻及配合甲方正确而合理的意图,甲方二次以书面形式提出改善意见而无效,以致严重影响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并委托其他公司广告代理商。
b.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有关广告设计制作稿件,作品一经定稿,乙方需提供有关稿件作品正稿之电脑磁盘给甲方,该磁盘必须能满足输出、印刷等制作要求。
有关广告设计制作稿件、作品,乙方应主动派人采取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沟通,不得延误。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司及项目资料和图片图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需采用甲方资料和图片图纸等须先征得甲方的认可同意。
8. 批核和答复
对于乙方提交甲方批核和答复的事项,甲方应于乙方提交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协商的日期内予以批核和答复。
本合同及双方依本合同往来的生效文件将作为乙方执行代理事务的依据。乙方执行代理的事项时,必须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事宜,应在获得甲方批核和答复后方可进行。若经批核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的,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后果,由提出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9.专门小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成立项目专门小组,执行董事为项目总统筹,其他人员由总监/助理总监、文案、美术指导、品牌经理组成. 由品牌经理负责与甲方联络。
10.第三方
乙方协助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协商及议价。若商业条款及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条款相同,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推荐的第三方。
甲方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的合同,由甲方与第三方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
11.报告
乙方应每周一次地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报告中的请示做出批复。
12.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及付清第三方成本费用后,才归甲方所有。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或人身权,乙方应在提供报价时、或创作该作品时、或提交作品予甲方前书面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包括乙方同该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应由甲方支付。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为自己宣传和研究的目的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利用。
13.保密
一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实施中所涉及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保证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需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构。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指一切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有关甲方的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的创意、构思也视为商业秘密的一部分。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均有效。
14.工作成果签收
乙方应按本合同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天内签收。如不予答复,则视为甲方已接受此项成果。
15.会议与会议记录
甲、乙双方将就履行本合同事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可能导致违约的行为,一方应在会议上明确提示。
遇有紧急情况,经一方提议,双方可随时召开紧急临时会议。
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签字、确定。会议记录将作为双方执行本合同的依据之一。
会议记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16. 合理要求
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要求应合法、合理。对于一方提出的违法的或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