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购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带领甲方实地看位于 号房屋,甲方有购买意向,特委托乙方与卖方商议价格,为表示诚意,甲方交给乙方议价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作为该房的议价保证金。
二、若乙方在 年 月 日内将此房价格谈到人民币 元整。视为甲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屋,议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购房定金,甲方保证积极配合签到相关合同,并在三日内补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否则所交议价金甲方无权索回。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所交议价金,且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签定买卖合同当日甲方支付总官款40%,于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成起十五日内支后尾款人民币 元整。
四、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