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下载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选编 )物权概叙一、单项选择题1·物权是( c)。A.请求权 B·抗辩权C·支配权 D·对人权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b )。A·煤气 B·行为 C,水杯 D 电视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 a)。A·典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质权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 d)。A·地役权 B·地上权C·质权 D·所有权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 c)。A·有权与准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a)。A·地上权 B·抵押权C·质权 D·留置权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d)。A·抵押权 B·地役权C·所有权 D·商标权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 B·所有权C·担保物权 D·准物权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权利中,属于他物权的是(abcde )。A·抵押权 B·留置权C·地上权 D·典权E.国有企业经营权2·下列客体中,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acde)。A·电 B·行为 C·土地D·房屋 E·债券3·所有权包括以下几项权能(abcd )。A·占有 B·使用 C·收益D·处分 E·优先4·物权属于(ade )。A·对世权 B·对人权 C·相对权D·绝对权 E·支配权5·下列物权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bd)。A·地上权 B·永佃权 C·质权D·地役权 E·抵押权6·下列有关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ACE )。[hide]A·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B·物权是人对物的统治,体现着人与物的关系C·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D·在同一标的物上债权与物权并存时,债权有优先的效力E·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三、名词解释1·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2·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3·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4·主物权;是指其本身能单独成立的物权。四、简答题1·简述物权的特征。 答:物权具有如下特征:(1)物权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人,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在物权法律关系申,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权利主体以外的一切人,都是物权关系的义务主体。(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首先,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经过劳动加工后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有体财产,也包括某些有体和无体的自然财产;其次,一般来说,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或为一定个数或为特定的集合体,就物的一部分或其构成部分,只有独立出来才能对其完全行使支配的权利。(3)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这意味着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需要他人积极地为相应的协助行为。物权的义务主体的义务就在于不为一定的行为。(4)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同一物上不能有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因此物权具有独占性。即使在共有的场合,其主体也只能算一个,共有人对标的物的权利也是有量的限制。物权既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性,即排除他人的干涉。(5)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所谓追及权,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可以追及其物,向实际占有人主张其权利。所谓优先权,是指同一物上有数种权利时,物权具有较其他权利优先行使的效力。(6)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广泛性。国家法律对物权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保护。当物权受到非法侵害时,既可采用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物权上的请求权,还可以采取赔偿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等债权的方法。2·简述健全我国物权制度的必要性。 答:健全我国物权制度的必要性,可从下列几方面说明:(1)建立和完善物权制度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建立和完善物权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3)物权制度是确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需要;(4)物权制度是提高公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必要条件和法律保障。3·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答: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具有以下区别:(1)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2)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3)用益物权就物的实体而利用,被称为实体支配权;担保物权就其标的物卖得价金,清偿债务,注重的是标的物的一定价值,而非对物本身的支配,因而,被称之为价值权。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 C.物权是支配权答案:C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例3: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答案:A3、 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应注意,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规定:(1)买卖不破租赁;(2)依据《破产法》规定,工人工资债权优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3)依据《海商法》规定,船长、船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 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权等优先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例4: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4、物权的追及效力。即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