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中的质量控制分析
[沈进波]—[434101231]
2013年7月3日
摘要:本文从信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立场,阐述了信息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质量控制在整个信息工程建设中的关键性。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是关键之关键、重中之重、是不可替代的。
关键词:信息工程监理 信息工程 质量控制
从信息产业部对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度以来,人们对监理在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予以充分的肯定。不过,对于监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定位,所扮演的角色,人们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信息工程监理应如何定位,才能达到预期的监理目的。如果承建方的质量管理做得很规范,是否就不需要监理了?特别是在包含应用软件的项目,信息工程监理和软件质量保证具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里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信息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信息化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贯穿在信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覆盖了可行性研究、设计、实施、验收、投入使用以及系统运行维护等阶段,主要包括组织设计方案评比,进行设计方案磋商及方案审核,控制设计变更;在实施前通过审查承建单位资质等;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多种控制手段检查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以及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等。
质量控制是一种系统过程的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也是其质量形成的过程。要使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能够产生所期望的成效,信息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就要沿着信息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不间断地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实施全面控制,由于信息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所以实现信息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应当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把控制重点放在调查研究外部环境和内部系统各种干扰质量的因素上,做好风险分析和管理工作,预测各种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要使这些主动控制措施与监督、监察、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发现偏差及时纠偏等控制有机结合起来,使信息工程项目的质量能够处于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控制之下。
控制活动是现代经济活动中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管理活动。对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变更和质量目标这四大目标进行控制也是信息工程监理的中心工作。
信息化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
信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是对工程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承建单位、监理三方的关系)。信息工程监理工作可分为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其质量控制的内容如下:
工程招标阶段:
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
参与表述的编制;
应对技术和质量的要求,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验收方法、接受准则和时间进度的要求提出建立意见;
监理机构宜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工程设计阶段:
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其他必要的内容。
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
工程实施开始前,组织审核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计划,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组织审核实施方案;
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同意;
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时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建立日志;
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跟踪事故处理。
工程验收阶段:
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
协助业主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
协助业主单位对初验中范县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一起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有计划的监督工程系统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工程终验;
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应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这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控制的重要途径。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
审批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
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
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
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A、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B、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加以控制。
C、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D、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检查。在施工单位自检与互检的基础上,监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