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一、总则
1、甲方负责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监控人员,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
2、乙方每月28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下月的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上月问题的整改措施;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季度评估报告中问题的整改措施;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提交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甲方监控人员半年检查中所列问题点的整改措施。
二、监控办法
(一)、内部监控
对乙方的内部监控包括周检、月检、季检和半年检。
1、周检:甲方监控人员每周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2、月检:甲方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会同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共同对服务质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具体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甲方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3、季检:甲方区域管理中心会同甲方项目经理、监控责任人、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每季度共同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
4、半年检:甲方监控人员会同甲方项目经理、监控责任人、乙方经理或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每半年一次共同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乙方。检查可采用查阅质量记录、调查顾客意见、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
(二)、外部监控办法
1、外部监控包括
A、客户评估:客户日常投诉;甲方公司每半年一次的顾客意见调查。
B、社会评查:外部质量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优秀小区(大厦)的验收检查;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甲方集团或物业公司组织的参观、评比、检查等。
2、社会评查,如甲方事先知道检查时间的,甲方须通知并要求乙方区域经理或以上负责人一同参加;没有通知时间的,要求乙方现场主管一同参加。社会评查结束后,甲方须记录社会评查意见,予乙方确认后,作为月度与季度评估的参考依据。
三、评审方法
1、每月5日前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工作评估报告》,交乙方确认,95分合格,低于95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乙方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2、下列情形视为“严重不合格”:
A、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甲方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B、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3天未清理;
C、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力)。
D、BI(行为规范)检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项目。
E、工作计划完成率未达到80%的(排除不可抗力)。
F、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G、人员变动或岗位的变化未提前一天内与甲方责任人进行知会的;
H、不按承诺进行用水作业,浪费水资源的;
I、与甲方工作人员或物业使用人发生矛盾或激化矛盾的。
四、考核方法
1、每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扣除当月乙方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