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取得宅基地同有人的同意后将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 县 镇 组 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界线: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当天由乙方付给甲方订金 元(大写: );甲方将宅基地交付乙方当天,乙方将剩余的 元(大写: )支付给甲方。
甲方必须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宅基地批准收费收据、建房证等相关证件)交给由乙方保管。
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乙方可以再此宅基地上新建、装修、改建、扩建房屋,甲方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由甲方出面取得社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边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者其它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若有需要甲方需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相关手续。
转让完成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