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演练记录
(2030年度)
消防演练记录使用说明
此记录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时使用。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组织开展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地演练。
消防演练要根据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要通过现场演练达到下列要求:当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部位发生初起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第一梯队应在30秒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起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第二梯队接到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发出的指令后,在1分钟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起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此记录簿由单位管理消防工作的部门统一编号,并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演练记录
演练地点
单位名称
日期
演练时间
参加
人员
演练
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