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办开展三重一大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对 三重一大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都纪发[2009]7号)精神,我办党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 三重一大 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对照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了办机关 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
凡 三重一大 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 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 三重一大 事项负责。
(五) 三重一大 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