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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 上传于:2024-04-11
增值税发票和失证明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认证,应提供 : 销方“已抄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存根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两份 关于补认证的申请,说明丢失原因并保证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认证 , 加盖公章,注说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 应提 供: 加盖“已抄税”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携带企业公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 知》(国税函发 1995292 号)规定 :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 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 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 发票的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 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 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 带责任。 工需抛开税务机关繁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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