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诚信的原
则,经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位于 去华村 拥有所有权和管理权的_约 1000
平米左右 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五年,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止。
前三年租金每年 105,000(索拾万零伍什元) 第四年每年递增 5% 每
年租金在7月工日之前付清。
三、租用期内,甲方提供乙方水电使用,乙方四台设备能够
正常运转, 电费由乙方每月根据电管局出据的正规发票金额支付。另
外根据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每度电量 0.05 元的变压器维护费。主
变压器到辅变压器之间的电差由乙方和其他租赁方共同根据用电量
分配负担,超过 100 元/月,乙方不再承担。水费根据水表按水务
局正常收费标准交费。
四、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5000 元)。租赁期
满后双方约定合同终止,乙方结清水电费用,清扫房屋后,
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
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消防管理,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生产安全
事故,双方权债务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六、用期内,若该场地遇国家政府征用,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