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第一版
编号: 沿字[ ] 号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委托事项为户外广告的申报、制作、安装、发布、日常维护等,具体事项如下:
一、广告发布位置(附地理方位图):
二、广告内容: xx地产品牌形象广告 (红色字体为参考文本,下同)
三、广告牌规格及数量:
1、
2、
四、广告发布形式:宝丽布喷绘、外打灯
五、发布期为 一年,(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开始日最终以双方确认上刊画面日期为准,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发布截至日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发布开始日进行相应调整,保证发布时间同发布期一致。
六、广告照明时间:春夏季(4-9月)从 7 :00 pm — 11 :00 pm,秋冬季(10-3月)从 6 :00pm — 10 :00pm。
第二条 广告发布及验收
一、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申报、制作、安装、发布。
二、广告的验收:
1、广告画面及制作要求:电脑喷绘制作,喷绘画面干净,画面安装要求平整、结实。广告画面射灯采用飞利浦专业广告射灯,保证画面亮度及光照均匀。
2、广告上画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三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如甲方逾期不验收,则将验收到期日视作甲方发布日,广告发布期开始计算。
3、乙方应将画面验收照片(日、夜)在广告正式发布后7天内送达甲方公司。
第三条 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包括发布期内的政府审批、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维护、照明电费、管理等费用。
二、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 20%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广告上画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 30%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自广告发布之日起第 6 个月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40%;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4、自广告发布之日起第 12 个月的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10%;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同金额的发票。
四、其他事项
乙方免费负责 3 次画面(包含首次)的制作、安装,甲方若再需要更换内容,按照25元/平方米支付乙方画面制作安装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广告发布样稿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改动。广告样稿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广告画面正式制作前要先出打印小样并经甲方最终签字确认。
2、甲方对广告发布效果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根据甲方的意见于二日内免费修改完成。
3、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
4、整个广告发布期满前,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媒体的优先签约权,但甲方须在发布期满前15天向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续约。如甲方逾期未能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续约,则甲方不再享受优先签约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批事宜(审批期间产生的费用已在此合同费用内),并协助审查广告内容,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中违反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地方,乙方可提出修改建议。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签字画面小样制作;保证该工程画面平整、牢固,并确保指示牌安全可靠。
3、在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返修,且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4、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画面完好,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正常维护和安全使用,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如出现画面破损或3个以下的灯具损坏,乙方保证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3日之内完成修复工作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如该广告牌因主体结构损坏、3个及3个以上灯具损坏或其他严重损坏影响发布,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修复工作占用的广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