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的管理,降低能源消耗,节约能源,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数量标准。能源消耗定额是能源利用率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2章 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审查与审批
第3条 本公司的能源消耗定额由动力设备部组织,并会同生产管理部、工艺技术部等共同制定。
第4条 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时,应遵循从实际情况出发,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通过实际测算、适当的科学分析和精确的核算,力求达到“快、准、全、好”的标准。
1.“快”,即制定的定额迅速及时,对生产起指导和促进作用。
2.“准”,依靠长期的定额资料积累,经常了解分析生产情况,使能源消耗定额准确。
3.“全”,即完整齐全,各生产环节、生产车间各生产工序、各类产品均应制定完整的能源消耗定额。
4.“好”,即定额指标既积极又可靠,既具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对能源单耗尚未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部门,要从严核定定额,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第5条 能源消耗定额的主要内容及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