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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零 上传于:2024-06-24
附录三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1、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拟建高层建筑对自身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2、《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3、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宿舍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4、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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