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未乙方提供的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备注
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只允许乙方在 用于 工程。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可任意在租赁设备上附有甲方标识。
2、乙方仅用租期间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
操作人员的费用承担
甲方为乙方设备该设备操作手 人,乙方负责食宿,由
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乙方根据用方操作手的工作表现发放拖补助。
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租用设备工程结束,乙方通知甲方停机退场之日起,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租赁期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算。
2、设备的租赁费用按月租结算,确定人民币 元/月,租赁期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3、乙方确认设备完好签订租赁合同,向甲方付清壹月租金及退场押金,次月租金提前三日支付,以后租金支付以此类推,否则按违约处理。
4、因现场环境、气候因素(如阴雨、停工待料、等非设备本身故障原因)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
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费用。
1、乙方应承担租赁设备的进场费用 元,租赁时间不足叁个月,乙方承担设备的退场费用 元,租赁时间超过叁个月,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保证油料的质量。
3、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如因乙方原因,使设备不能及时练修保养造成的停工,其停工期间租金正常计算。
4、设备在租赁期间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食宿及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在租赁期间每月应有叁天的保养时间,(高原、工区每月应有5天的维修保养时间),每月超出的时间乙方可扣除相应天数的租赁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进场的规章制度。
2、甲方机长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由于甲方机手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负责。
3、甲方按期租金,在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时,有权利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4、甲方不承担工程技术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及人员伤亡,其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应合理安排设备及机手的工作,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甲方机手有权维护设备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机手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机械操作手不承担施工技术责任,以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如因严重设备故障而影响乙方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叁天内更换设备,但甲方不承担向此而引起的其他连带责任和损失(如废掉的物料、其他设备的台班费用,乙方从第三方租赁的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等)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