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工程机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工地,用于工程。
三、设备使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设备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1人,乙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方便,由甲方支付操作人员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租赁期限:从2011年9月1日起,双方协商确定。
租赁价格:每天每台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伍元整。
付款方式:每月初预付本月租赁费用。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维修、保养费用
1、乙方承担发电机组在场地的装卸费用和往返费用。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乙方负担。
3、乙方应为甲方机手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提供方便,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进行整理,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4、租赁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应划定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事项操作。如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将租赁设备纳入本单位的管理范围内,确保设备在场地的安全。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
3、乙方不可在无安全保障下强行甲方开机工作。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随便转租或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