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门脸房租赁合同。
一、门脸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通州江场村门脸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_____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明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门脸房每年租金人民币5.8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元整,每半年一付,每次付2.9万元。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免费,电费每度1元)
2、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赁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动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转租:如乙方经营不善,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可以转租。
五、门脸房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租赁期间,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