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桐乡市人才咨询服务中心
乙厅
根据《桐乡市人才市场会员制简章(试行)》规定,乙方自愿入会,成为桐乡市人才市场会员单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会员单位协议如下
一、会员期限: 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BE。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相乡市人才市场会员制简章》 第五条所规定的相应会员单位各项服务内容。
四、甲方宾任与义务:
1、甲方以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会员项目的有关事宣:
2、甲方应做好己方会员项目中的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与会员相关的工作便利-
五乙方南任与义务: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有
变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2、如实提供人才招聘信息,反馈招聘人才情况(附名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才流动和毕业生
就业手续,
3、每次参加人才集市招聘,须提前 3 天〈人才交流大会提前 5 天) 通知甲方,并规报《桐市
人才市场招聘登记表}:
4、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抛自转让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桐乡人
才网用于人才招聘信息外的其它任何用途,未经四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转载桐乡人才网的
任何内容,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一次性将年度会员间交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有一方不能必行以上条堵中的任何一条,协议自行终止,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补充条款: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