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及合同成立的标准,格式条款的特殊效力规则和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内涵及其成立条件和效力。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 承诺) 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 招标投标 拍卖) 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规则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概念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 一般条款) 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方法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含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其效力,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条件 情事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违约行为的形态。
熟悉并能够运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的形态 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责任)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各种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 标的物检验 违约责任 所有权保留 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 样品买卖 试用买卖 拍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节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 受赠人权利义务) 赠与合同的终止
第三节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转租权 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熟悉并能够运用:上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人的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分承包的禁止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