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记录编号:
项目名称
XX幼儿园
工程编号
交底内容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
交底人
交底时间
具体内容: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临边支护: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坑壁支护:应按基坑支设计进行施工与验收。土方开挖时,发现基坑变形超过规定的限值或涌水等现象时,应暂停土方开挖作业,迅速采取加固措施。对于采用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及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桩等支护体系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80%以上的强度方可进行开挖。
排水降水措施:
a. 明排水:适用于开挖深度较浅薄的基坑。在坑底开挖排水沟,每隔30~40米设置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对于深基坑为排除降雨造成的明水,也可采用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