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广州番禺一家电子公司的200多名前员工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公司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后从未给他们缴存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公司为员工补缴10年公积金。但该公司不服,向天河区法院起诉,要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撤销其决定。昨天,该案在天河法院开庭。
??? 数百员工投诉公司10年未缴公积金
??? 广州隆辉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下称隆辉电子公司)位于番禺区钟村镇隆辉工业村。该批案件的232名第三人均曾在该公司工作,于去年10月份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该公司从1999年4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后,长达10年从未给他们缴存过公积金。
??? 2011年2月25日,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要求隆辉电子公司为200多名原职工补缴公积金,缴存期限从1999年4月起算。隆辉电子公司不服,向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政府于今年6月30日决定维持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隆辉电子公司不服复议决定,遂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法院判令其撤销《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为了方便查清案情,隆辉电子公司的投诉员工则被法院列为该案第三人。
??? 公司担心追讨风潮将导致其破产
??? 隆辉电子公司前员工何先生说,投诉的员工多达400多人,昨天开庭的是第一批案件,共涉及232名员工,由20多名代表参加庭审。隆辉电子公司代理人罗西也告诉记者,另外还有179名员工由于法院还在确认其身份,没有参与此次诉讼。
??? 该电子公司代理人辩称,现实中,其实不少企业都没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并不只有隆辉电子公司一家。由于至今已有5万名员工先后入职该公司,他担心开此先河,将引起公积金追讨风潮,以《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中要求补缴的一名员工10年公积金共16163元计算,数以百计千计的员工的追讨将直接导致公司破产。
??? 庭审争议焦点
???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无权责令办理?
??? 隆辉电子公司认为,从广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看出,被告作出责令书属于行政行为,但公积金管理中心仅是事业单位,无权作出责令性的行政行为。
??? 对此,被告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辩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