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
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
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
规定。2013 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人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
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 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
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
保等收费项目,诚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 年,《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 (修订送审稿) 》,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
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