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通信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提供 国和国外终端点(termination points)的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 国内部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服务开始日
服务开始于 年 月 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