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全称):(简称:甲方)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电话/传真:
出租人(全称):(简称:乙方)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电话/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高处作业电动吊篮(以下简称吊篮),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责任、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构成,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条款一起阅读。如果合同专用条款未说明之处,以通用条款为准;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方式:采取____________的形式。当月发生的租金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吊篮使用台班确认单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甲方应在每月支付上个月租金。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给甲方同等值的含税发票。甲方报停吊篮全部退场,工程完工且结算完成后,付清余款。(乙方对提供的吊篮进行编号,每天向甲方提出吊篮的使用情况确认表,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月租金支付的依据)
(二)吊篮的租金中已包含租赁吊篮在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与取证费用、日常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包括人工、材料费)、乙方驻现场技术人员的工资、补贴等费用。
(三)租赁吊篮的进出场费(包括租赁设备运输到甲方工程所在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水平及垂直搬运费)、安装及拆卸费等全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租赁单价中。
(四)吊篮施工停工期间的租金计算方法
1.因吊篮本身质量、安装或维护保养等非甲方原因,吊篮发生故障造成连续停机超过______小时/台 (包括______小时)的,扣除该吊篮当日租金的______%,连续停机超过______小时/台(包括______小时)的,扣除该吊篮当天租金。
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能使用的吊篮报停。报停期间,乙方免收期间租金。吊篮在租赁期间如遇雷雨、雪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应不予计费。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计算:自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证,且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报停之日止。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吊篮进出场和安装拆卸的条件,确保吊篮的顺利安装拆卸,如因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导致吊篮交付延误的,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吊篮安装用电由甲方提供。
2.负责清点和检验吊篮设备进出场台数及质量。
3.吊篮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负责吊篮及相关设备的保管工作。
4.甲方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气候的变化,对吊篮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吊篮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吊篮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应当严格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7.甲方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8.甲方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吊篮造成损坏的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吊篮设备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期间甲方不支付租金。
9.甲方如提前终止使用租赁设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在退租前,应将吊篮杂物清理干净,保证吊篮及配件完好齐全。
10.租赁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作为财产抵押,不可在吊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11.甲方应安排合理的保养和检查时间由乙方进行吊篮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吊篮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和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技术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外观整洁的,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吊篮设备。不得出租质量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不得出租国家或地方明令淘汰的、不得出租与租赁合同不相符的吊篮。吊篮的升降(爬升)机构、钢丝绳、安全锁、作业平台(吊篮本体)、悬挂机构、限位设施、电气操纵系统和安全装置都应安全可靠。悬挂机构的重量应与安装屋面的承载力相匹配。
每台吊篮应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全锁合格证、提升机合格证、所在地市建委颁发的吊篮统一编号(备案证明)等随机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且每台吊篮对应一套随机资料,不允许多机一档现象。安全锁必须在标定有效期内。
3.安装吊篮前,乙方必须对吊篮配用的工作钢丝绳及安全钢丝绳进行破坏性试验,并将钢丝绳整绳试验测试报告及时提供给甲方存档。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根据吊篮起重机械技术性能要求、施工现场环境、气候条件、设备状况和有关技术标准免费编制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同时协助完成向总包、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的报验工作。
乙方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及检验检测,并取得吊篮使用证,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吊篮及配套设备进出场、搬运、装卸、安装拆除、调试、日常保养及维修等工作,甲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特种作业人员证,方可参加安装拆卸工作。
6.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及总包的环保、安全生产、文明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应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免费派持有有效证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长驻施工现场,按甲方的作息时间做好服务工作,以确保吊篮的正常使用。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应经常巡视吊篮工作情况,实行早、中、晚三次检查屋面挑梁、钢丝绳、安全锁、提升机具等,对违规人员操作应及时制止,并及时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对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并及时通知甲方停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未履行职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派驻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的住宿和伙食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履行职责的现场技术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现场人员驻现场后,必须遵守建设部门的安全标准、安全规程和现场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工地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无故不到现场,则吊篮视为自动报停,不得收取当日吊篮租金。
8.乙方应按行业规定对吊篮进行日常保养、日常检查、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租赁吊篮所耗用的润滑(油)脂以及易损件,如钢丝绳等由乙方承担。严禁夜间保养吊篮。乙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吊篮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吊篮的状况完好,并填写“吊篮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并将“吊篮定期检查记录”交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若吊篮每台每月累计日常保养、日常检查、定期检修约定为15小时,超过约定的时间,超过2小时甲方可扣减半天租金,超过4小时甲方可扣减一天租金。但乙方在吊篮工作间隙期间或待工期间所作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不计算在维护保养时间内。
9.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吊篮无法修复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吊篮。若未及时更换,甲方除不再支付该台吊篮租金外有权另根据误工损失情况追加赔偿。
10.乙方应全权承担因吊篮本身的隐患或质量问题,或安装拆卸方案不合理,或检查维修保养不当,或安装、调试、拆卸等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除减免甲方租赁费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1.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施工人员提供安全操作培训和安全技术产交底,并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国家规定的有效的电动吊篮操作证。
1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需进行吊篮移位安装,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七日内安装调试并应按照以上安装程序进行检验,并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吊篮转场移位安装,必须由最初安装吊篮的同一家安装单位完成。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移位,甲方可自行安排移位,发生的相应费用从当月付给乙方的租赁费中扣除。
13.因停止作业______天以上重新复工的、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吊篮修复的、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因需要转场移位的,吊篮需按规定重新进行监督检验,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14.未经甲方同意,吊篮安装拆卸及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1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吊篮能够在甲方工程中使用,并获得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四、出租变更
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吊篮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吊篮的或转场移位安装且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
(二)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向第三方承担经济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乙方交付租赁吊篮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租赁吊篮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修复、更换吊篮至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吊篮押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承租方(甲方)(盖章): 出租方(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