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件闽院办号关于印发闽江学院公文处理规定的通知各处部室各系院各单位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切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经校领导同意在原闽江学院公文处理暂行规定闽院号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特制定闽江学院公文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闽江学院党政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闽江学院公文处理规定为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公文处理原则一闽江学院的公文是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治校和进行校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二公文处理是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三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全校的公文处理全校各单位和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文秘人员文件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公文的处理工作四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