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
议如下:
一、车辆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_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
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 共 元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
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和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
食宿问题。
费用( )包含、( )不含: 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 50% 保证
金 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巴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
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 50%做误工费)-
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候车时间,不能超过 1 小时,和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
班费人民币 100 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人迟到不能超过 15 分
钟),理则视乙方违约,扣除人民币 100 元,超过 50 分钟(非人为造成,如: 道路
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
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
(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中;必须遵守司机驾
驶条例,有一定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
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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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侣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