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辆类型:
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为: 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
2、转租说明: 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4、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租期与交付
1、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车辆交付地点:
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 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 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 元/(月/ 季/ 半年/ 年)。
2、押金标准: 等于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 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 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后依此类推。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 租赁 ,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
甲方不提供发票。
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或燃气、电费)。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 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车辆保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 交强险
如乙方自己承担费用增加险种或额度,甲方应予配合。
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险种
额度
备注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维修与保养
1、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2、租赁期间的保养,如不在免费保养范围内,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1、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2、车辆维修: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超过三天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从第四天开始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其它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点。
3、车辆事故处理:
如发生车辆剐蹭以上(不含剐蹭)的事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4、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10 日的。
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7天的。
其他: 无 。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 日的。
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其它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其他: 无 。
4、甲方的任意解除权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承担相当于 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乙方的任意解除权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车辆的归还
1、还车地点: 原车辆交付地点。
2、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3、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4、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它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 无明显可见的外面操作;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