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xxxx大药房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法人代表(投资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零售: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许可证期限止2022年6月29日)、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百货。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 15 万元,其中现金: 15 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