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层 钢 结 构
合 同 书
合同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甲方现将名下所有的顶楼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 XX钢结构搭建。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钢结构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若甲方后期的室内装修也交由乙方施工,单价按XX元/平计算,在后期装修款中直接扣除),钢结构搭建面积预计为 平方米,砸墙小计 元,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钢结构实际面积在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到场实际测量,费用按多退少补原则在尾款中一并结算。此费用为不开发票金额,如需发票费用另计。
2、钢结构承包方式:按工程内容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3、钢结构制作方式:镀锌槽钢100mm*50mm*4.5mm,镀锌角钢40mm*40mm*40mm,槽钢与角钢之间制作间距为60cm*40cm,焊点刷银粉,再铺设胶合板。
4、付款:开工前三天付款70%,计 元,钢结构焊接结束付款30%,计 元。
第三条:工期要求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预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由甲方通知施工)。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属甲方合法拥有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乙方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第六条、工程变更 (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 (2) 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变更费用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清。
第七条、工期延误 (一) 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
(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4)因天气等原因确实不适合施工的。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5)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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