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派遣岗位和人数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 名员工到甲方 岗位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增减人员,新增或减少人员适用本协议。
2、乙方应确保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员工具有完成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的能力。
第二条 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