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证明
医疗保险证明范文 2016-03-26 浏览:分享人: 陈仁谦手机版
医疗保险证明范文
工作在上海,公司给缴纳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现打算僚职,然后把这几项保险转回家(外省) 去找个单位代
缴。现在的问题是接收单位已经找到了,家里让我这边开这
三个证明,我想知道:
1. 这三个证明如何开具,需要的材料;
2. 是不是只要这边开具一下证明我拿回去就可以了,还
是要家里接收单位那边再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彻底转回去!
首先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好转,失业保险停交 就重
算,医疗保险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不过有点麻烦,你把卡
刷掉吧,所以这两个证明按道理来说不要开,
养老保险你离职的时候单位会发给你一个 职工养老保
险手册,是劳动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小册子,你只能转养
老保险,你拿这个册子和身份证,离职证明,接受地的那个
证明(我老公当时拿是外地的录取通知书) 先去上海社会保
险中心柜台打印你所交的这么多年的赁证,告诉他你要转走,
然后你拿这个就可以去接收单位了,由接受地办理
你没离职,不好转
每月都可办理参保登记
此前,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只能等到下一年
度才能参保,才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今后,居民每个月都
可以办理参保手续了。
具体的参保登记时间为,每年 1 月份至9 月份的 1 日至
20 日,居民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本月从 12 日
开始办理;社区工作人员每周二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报盘、
缴费手续。每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办理下一年度新
参保及续保人员的登记、缴费手续。
根据参保时间设等待期
由于每月都可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根据登记缴费的时
间不同,开始享受待遇的时间也不同。
具体享受待遇时间为,每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办理参保的
居民,设 3 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社区经办人员将参保居民
保费缴到居民医保基金专户次日起满 3个月后开始享受居民
医保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办理参保及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一9 月参保自愿“超限额”
按照规定,居民无论什么时间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参
保时均需要按照一个保险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保障待遇为一
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