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
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
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 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
证或户口筹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 省. 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
业缴费单位, 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 其他缴费单位, 由事业保
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 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银行代扣准时存钱据介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
采取现金 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 社会保障事务所
和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采取银行代扣 缴费方式的,应在本月 24 日前或 2015 年 1
月24 日前,以及2015 年 2 月 20 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
金额[使用北京银行《京卡》 (借记卡) 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 1 元钱] 。
据了解,城镇老年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 300 元;学生
儿章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 100 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
额为每人每年 600 元,其中残疾无业居民缴费金额为每人每
年 300元。
制卡期间
“临时证明”可做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