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公司依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失性性解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的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1)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