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如不服从,甲方可单方辞退乙方。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若乙方的工作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若不能返工,乙方要赔偿损失(损失的数额根据原料的价格来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生产环境。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甲方严格遵守合理的劳动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的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工资分配原则,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含试用期期间)。
2.计件工资标准以甲方提供的工价和质量标准来综合确定。
3.甲方在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如遇特殊情形,工资支付的日期以厂部(甲方)通知为准,但最迟应在每月30日前支付。
4.乙方对甲方支付的工资若有疑问,在不影响工作的条件下,可到甲方财务部门核实、查询每天的实际工作计件数量和标准工资;甲方应协助乙方查清实际工作计件数量,核定当月的工资额。
五.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1.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厂规厂纪,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3.乙方如需请假(病假、事假),须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主要领导,经甲方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请假、请假未批准者或无故不来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按照每天处罚人民币 元。
4.乙方工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辞职报告,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职。若不递交辞职报告而自行离厂,一律按旷工处理,并罚款人民币 元/天,累计达15天后按自动离职处理。
5.若乙方每年旷工累计达到15天(次)或连续旷工达到10天(次),甲方予以开除处理;对乙方旷工期间罚款人民币 元/天(次),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乙方辞职或被甲方辞退,乙方的余额工资在下个月的工资支付日期间领取。
7.若乙方不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厂规厂纪、破坏生产、煽动员工起哄闹事或被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一律作开除处理,同时追索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拿公司的一针一线,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