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论》中资本主义金融不稳定分析的归纳整理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关于资本主义金融不稳定的分析在学术界受到普遍重视,其中以美国经济学家海曼·P·明斯基在20世纪60年代的研究最为着名。明斯基 (2010) 关于投机性融资自我强化、债务质量下降和经济波动关系等问题的分析备受关注,而马克思对于上述问题的分析则显得湮没无闻。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资本论》第三卷中对于资本主义金融不稳定的分析更多地呈现现为一种手稿状态,较为零散而不易理解和把握。对此,应加以系统归纳和整理。而且,这一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金融危机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
马克思所研究的资本主义金融体系涵盖银行体系 (作为准中央银行的英格兰银行及其他私人银行、股份制银行)、汇票发行和交易体系、股票和国债等其他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体系。这一金融体系的主要特点是可兑现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存在作为国家银行与私人银行混合体的中央银行、银行体系实行部分存款准备金制度和英国 《1844年银行法》①对于银行券发行的限制性规定(赵英杰,2012)。
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说明马克思认为的资本主义金融不稳定的内涵和金融不稳定发生的内生因素;第二部分主要说明马克思对于金融不稳定与经济危机关系的认识;第三部分主要说明马克思对于金融不稳定的形成过程与经济周期各阶段关系的认识;第四部分主要说明马克思对于以不受限制的发行货币解决危机的局限性的认识。
一、资本主义条件下金融不稳定的内生因素 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四篇和第五篇中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金融运行的分析,所谓资本主义金融的不稳定表现为金融运行的不连贯,突出表现为短时期内对信用和货币资本 (作为支付手段、流通手段的货币) 的需求普遍无法得到满足,信用停止,出现货币资本荒②.导致资本主义金融不稳定发生的内生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汇票经纪人经营方式的缺陷 汇票经纪人通过办理票据贴现为货币的需求方提供资金,同时也从私人银行借入大量资金完成经纪业务,汇票经纪人在推动借贷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其经营方式也存在缺陷。
1.汇票经纪人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内部和外部制约,容易造成盲目扩张和经营欺诈。汇票经纪人缺乏对自身经营行为进行约束的内在动力,汇票经纪人所使用资本的很大一部分为他人的资本,支付高额利息使用的不是利润而是借入的资本,这使得汇票经纪人与那种亲自执行职能、小心谨慎地权衡自己资本使用界限的所有者完全不同,汇票经纪人对于汇票质量不够关注,而是试图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获取最大利润。另外,由于伦敦汇票经纪人发放的其实只是他的银行家的贷款,而银行家贷给他的又是存款人的货币资本,无论是存款人还是银行家,对于汇票经纪人如何使用他们的货币资本都不了解,也无法控制。所有这些都为汇票经纪人的信用欺诈提供了可能。
2.汇票经纪人在货币市场出现紧张时资金来源有限。首先,在商品积压、信用交易难以进行进而导致货币市场出现紧张时,私人银行家会被迫收紧对汇票经纪人的借贷,要求其归还借款,同时不再发放新的借款,这对汇票经纪人极为不利。其次,伦敦的汇票经纪人在进行巨额交易的同时,并没有类似于银行体系中的准备金制度,虽然在紧急情况下汇票经纪人可以向英格兰银行借款,但英格兰银行在货币市场紧张时会提高它的贴现率,同时,很可能会限制它所贴现的汇票的有效期。再次,汇票经纪人自有资产与负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按照马克思所引用的数字,1857年出现停止支付的汇票经纪人,其中一家的自有资产与负债比超过了1:117,另一家超过了1:88.③ 3.汇票作为可能的货币资本量的降低。汇票在其作为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支付凭证时,代表的是一定数量的商品资本的货币价值。
这种货币价值在危机前夕和危机期间,与它被买进和用作贴现和抵押的依据的时候相比,只代表更少的货币资本。在此种情形下,持有汇票的汇票经纪人的损失就不可避免,其资金的平衡被打破。但从根本上说,汇票本身所代表的债权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并不由汇票自身决定,而由商品资本能否实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决定。
(二)金融体系中的投机性、欺诈性投融资 在金融体系中,各类有价证券成为投机性、欺诈性投融资的重要工具。
汇票除可以作为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支付凭证外,空头汇票还成为投机者套取资金的重要工具。空头汇票的表现方式有两类:第一类,新签发的汇票本身并不代表任何现实营业,只是替代另一张已经在流通的快到期的汇票;第二类,新开出的汇票代表现实营业,但这一营业活动之所以出现,不过是为了要凭它开出汇票。马克思引用了大量资料说明了1847年从事投机活动的商人在东印度市场和中国市场上进行的这一类欺诈。④ 关于股票投机欺诈,马克思提到的有:一是股票从一开始代表的就是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欺诈性营业;二是股票交易所中的投机和欺诈;三是股票认购过程中存在的通过大量借入资本进行认购的投机行为。
关于金融体系中投机欺诈发生的根源,马克思认为,并不是来自于人性中的贪婪,低利息率和低利润率才是导致信用投机欺诈盛行的直接原因。马克思指出,如果利润率下降,那么一方面,资本就紧张起来,个别资本家就用更好的方法等等把他的单个商品的个别价值压低到它的社会平均价值以下,因而在市场价格已定时赚得额外利润;另一方面,就出现了欺诈,而普遍助长这种欺诈的是狂热地寻求新的生产方法、新的投资、新的冒险,以保证取得某种不以一般平均水平为转移并且高于一般平均水平的额外利润。⑤ (三) 作为最终贷款人的中央银行金属准备的流出 英格兰银行作为事实上的中央银行,它的金属准备实际上是中央准备金或中央金属贮藏,国家的全部营业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马克思认为,英格兰银行对存款负债,这部分负债除了以公共存款、银行家和其他人的准备金等做保证外,只剩下发行部的金属贮藏。而这部分金属准备下降的影响绝不仅仅限于英格兰银行,它同样会对其他私人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准备金发生影响,因为这也是它们存放在英格兰银行里的准备金的一部分的流出。在真正的货币紧张时期,英格兰银行就会不顾单由银行券构成的银行部准备金,而紧紧盯住金属贮藏;如果它不想破产,就必须这样做。因为,随着金属贮藏消失,银行券的准备金也相应地消失。⑥因此,每一次因金的流出而引起的金属贮藏的减少都会加深整体性危机。
二、金融不稳定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发生 金融不稳定是经济整体危机的诱发因素还是决定性因素,是金融不稳定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对于该问题的分析,马克思首先做了如下假定:第一项假定,整个社会只是由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构成,此时,有商业信用,但无货币信用;第二项假定,暂不考虑商业信用制度所助长的买空卖空和投机交易。
马克思认为,在以上假定下,不存在金融的不稳定,但危机依然会发生。导致经济危机发生的因素有三个:首先,各个部门生产的不平衡。其次,资本家的消费和他们的积累之间的不平衡。再次,工人消费能力的有限。
放松上述的第一项假定,当整个社会除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和工人外,还包括借贷资本家、银行家、地租所得者和其他非生产阶级时,货币信用体系对于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作用就被纳入进来。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把社会上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发挥作用的资本集中起来,交给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来支配。其次,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正常营业所需的巨额准备资本得以节约,因为流动资本通过借贷可以解决,还因为他们之间债务的支付可以使用来自伦敦的有银行背书的汇票。再次,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资本周转不必依赖于现实资本的回流,商品最终需求和生产之间的联系显得很遥远甚至可以暂时不予考虑。货币信用体系在上述三方面的作用,在考虑存在空头汇票和空头信用即放松第二项假定时被进一步强化了。因为有单纯的空头汇票,部分地因为有那种专门以伪造汇票为目的的商品交易,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变得更加复杂,以致资本回流实际上早已有一部分靠牺牲那些受骗的贷款人,一部分靠牺牲那些受骗的生产者才能实现之后,营业扎实可靠、回流十分顺畅的假象还在保持。空头汇票和空头信用进一步推动了生产的盲目发展。
放松以上假定后,金融不稳定的问题开始显现。危机发生时,最突出的问题似乎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而造成汇票无法兑现的原因,除了多数汇票所代表的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之外,还由于这种汇票中也有巨大的惊人数额,“代表那种现在已经败露和垮台的纯粹投机营业;其次,代表利用别人的资本进行的已告失败的投机;最后,还代表已经跌价或根本卖不出去的商品资本,或者永远不会实现的资本回流。”⑦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最终导致商业信用和货币信用体系崩溃。金融的不稳定更多地是促成了危机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规模的到来。
三、金融不稳定的动态形成过程及其与经济周期的关系 金融不稳定的形成与经济周期运行的直接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息率的低微与金融领域中投机欺诈的盛行有着直接关系,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随着借贷货币资本供求关系的变化,利息率呈现出高低变化;二是汇票规模和中央金储备的流出与不同经济周期阶段的经济运行的特点有直接关系。
在经济周期的危机阶段,借贷货币资本的过剩、利息率的低下和产业资本的收缩结合在一起。马克思分析这一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