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作协议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规定①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 (品牌)产品如下;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②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③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二、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①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整(小写RMB ),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